防爆安全出口指示燈直銷特點
防爆標志燈也稱為防爆安全出口指示燈或防爆疏散指示燈,用于各易燃易爆現(xiàn)場指示安全出口用;
鑄鋁合金外殼,表面噴塑;
外露堅固件采用不銹鋼材質(zhì),防銹蝕且美觀;
透明標志牌可由用戶自由選配;
電子發(fā)光板式,采用*的壓電效應,在正常工作時幾乎不耗電,應急時間在2小時以上;
免維護設計, 降低了運行費用;
內(nèi)裝免維護鎳鎘電池組,在正常供電下自動充電,事故或停電時應急燈自動點亮;
特殊設計的內(nèi)部電路,具有過充電保護,短路保護及過放電保護等多種功能,有效保證使用性能;
隔爆型防爆設計,IIB級防爆標志燈及IIC級防爆標志燈,用于不同防爆要求場合;
鋼管或電纜布線均可;
防爆安全出口指示燈直銷參數(shù):
輸入電壓:AC220V充電時間:<24小時
光源:LED超亮半導體發(fā)光管
應急功率:6w
電池型號及類別:1.2V800mAh鎳鎘電池
表面亮度:>20cd/平方米
應急時間:≥90分鐘
應急轉換時間:≤1sec
額定光通量:1.2lm
圖案光亮度:zui大120cd/平方米,zui小15cd/平方米
使用環(huán)境溫度:-10-50攝氏度
外觀尺寸: 359×149×23mm
孔距/環(huán)距: 260/220mm
要求:
一、消防應急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必須備有兩個電源,即正常電源和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備用電源一般由自備發(fā)電和蓄電池供給,如采用蓄電池時,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能小于200min。
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樓梯及其他疏散路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部位,亦須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四、疏散樓梯間應用明顯標志標明所在部位和層數(shù),使樓內(nèi)人員及時了解自身所處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