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山東浩能環(huán)境工程有限公司>>加藥消毒裝置>>臭氧發(fā)生器>> 污水處理污水處理設備中耗氧有機物
參 考 價 | 面議 |
出水管口徑 | 110mm | 處理量 | 1-50m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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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壓 | 380v | 額定功率 | 4kw |
加工定制 | 是 | 進水管口徑 | 50mm |
空氣量 | -m3/min | 流量計規(guī)格 | 1-50m3/h |
污水處理設備中耗氧有機物
污水中耗氧有機物主要有腐殖酸、蛋白質、酯類、糖類、氨基酸等有機化合物,這些物質以懸浮或溶解狀態(tài)存在于污水中,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可以分解為簡單的CO2等無機物,這些有機物在天然水體中分解時需要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因而稱為耗氧有機物。含有這些物質的污水一旦進入水體會引起溶解氧含量降低,進而導致水體發(fā)黑變臭。生活污水和食品、造紙、石油化工、化纖、制藥、印染等企業(yè)排放的工業(yè)污水中都含有大量的耗氧有機物。據統(tǒng)計,我國造紙業(yè)排放的耗氧有機物約占工業(yè)污水排放的耗氧有機物總量的1/4;城市污水的有機物濃度不高,但因水量較大,排放的耗氧有機物總量也很大。污水二級生物處理重點解決的問題就是去除污水中的耗氧有機物。
耗氧有機物成分復雜,分別測定其中各種耗氧有機物的濃度相當困難,實際工作中常用COD、BOD2、TOC、TOD等指標來表示。一般來說,上述指標越高,消耗水中的溶解氧越多,水質越差。自然水體中,BOD5低于3mg/L時,水質良好;達到7.5mg/L時,水質較差;超過10mg/L時表明水質已經很差,其中的溶解氧已接近于0。
污水處理設備中耗氧有機物
水污染防治法》對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有哪些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到第三十七條對排入地表水體的污水進了具體規(guī)定。
禁止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放射性固體廢棄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污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污水,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放射防護的規(guī)定和標澤本排放含熱污水,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防止污染危害;排放含病原體的污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后,方可排放;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yè)污水和城市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才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利用工業(yè)污水和城市污水進行灌溉,應當防止污染土壤、地和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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