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藥監(jiān)部門實驗室廢水處理設(shè)備全國認可
實驗室廢水據(jù)化學實驗室廢水的主要成分,可分為無機廢水、有機廢水和綜合廢水。無機廢水主要含有重金屬的汞、鉛、鉻及砷化物、氟化物等,有機廢水主要含有酚、苯、硝基化合物、多環(huán)芳烴、多氯聯(lián)苯等致癌物質(zhì),綜合廢水是指廢水中既含有機污染物,又含無機污染物,并且兩者含量都很大。大多數(shù)實驗廢水是綜合廢水,處理這些廢水,要因水而宜。
吉安市藥監(jiān)部門實驗室廢水處理設(shè)備全國認可
對于污水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化學處理, 一般的化學試劑有氯、臭氧、二氧化氯、甲醛或堿;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jīng)中和至接近中性時排放,可以利用中和、氧化、還原等化學反應,將實驗過程中產(chǎn)生的廢酸和廢堿液、氧化還原物質(zhì)進行相互反應后再作進一步的處理。對品質(zhì)有所變化但經(jīng)提純或降解后尚可使用的試劑,經(jīng)提純或降解后使用。如六價鉻在酸性條件下, 具有強氧化性, 在廢液中加入還原劑, 如*、亞硫酸鈉或者廢鐵屑等還原劑, 在酸性條件下將六價鉻還原為三價鉻后, 加堿如氫氧化鈉, 氫氧化鈣、碳酸鈉、石灰等,調(diào)節(jié)廢液pH值,使三價鉻形成低毒的氫氧化鉻沉淀, 分離沉淀, 清液可排放,沉淀經(jīng)脫水干燥后可綜合利用。當廢水中含有多種沉降特性不同的重金屬時,可以使用螯合劑或殼聚糖作為沉淀劑利用沉淀的方法來處理此類廢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選用一種螯合劑能夠同時沉淀多種金屬,但這種方法只適合處理量少、濃度大的廢水。對含鉛、錫廢液的處理通常采用混凝沉淀法、中和沉淀法等。因此, 可用堿或石灰乳調(diào)節(jié)廢液pH值,使廢液中的二價鉛、錫生成氫氧化物沉淀,加入*作為沉淀劑, 沉淀物可與其他無機物混合進行燒結(jié)處理, 清液可排放。在處理含重金屬離子的廢水中,除了硫化物和絮凝沉淀法外,還有電解凝聚法、吸附法、磁分離法以及還原離心法、離子交換法等。
實驗室廢水處理注意事項 ?
1).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復使用
2).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a)可燃性物質(zhì)b)難燃性物質(zhì)c) 含水廢液d)固體物質(zhì)等。
3).可溶于水的物質(zhì),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 稀溶液經(jīng),用大量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將其有機質(zhì)分解后,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處理方法 1).焚燒法 ①將可燃性物質(zhì)的廢液,置于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shù)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 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扎 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并且,必須 監(jiān)視至燒完為止。②對難于燃燒的物質(zhì),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zhì)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 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lián)苯之類難于燃燒的物質(zhì),往往會排出一部份還 未焚燒的物質(zhì),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③對由于燃燒而產(chǎn)生NO2 SO2 或HCl 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 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堿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④對固體物質(zhì)亦可將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劑中然后使之燃燒。 2).溶劑萃取法 ①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fā)性溶劑進行萃 取,分離出溶劑層后,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將水層中的溶劑吹出。②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3).吸附法用活性炭硅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zhì)使其充分吸附后與吸附劑一起焚燒。4).氧化分解法(參照含重金屬有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 KMnO4 NaOCl H2SO4+HNO3 HNO3+HClO4 H2SO4+HClO4 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zhì),將 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5).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fā)生水解的物質(zhì),可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 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后,若廢液 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zhì)時,用吸附等適當 的方法加以處理。 6).生物化學處理法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并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 物性油脂、蛋白質(zhì)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 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 元素構(gòu)成的 物質(zhì)。對此類物質(zhì)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zhì),用焚燒法處理。對難于燃燒的物質(zhì)及可 燃性物質(zhì)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 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zhì)(即通 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zhì)),其稀溶液經(jīng)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含石油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輕油、重油、潤滑油、切 削油、機器油、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zhì)的廢液。對其可燃性物質(zhì),用焚燒法處理。對其難于燃燒的物質(zhì)及低濃度的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 燒殘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