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污水處理提升設備基本解釋
水處理是指為使水質達到一定使用標準而采取的物理、化學措施。飲用水的zui低標準由環(huán)保部門制定。工業(yè)用水有自己的要求。水的溫度、顏色、透明度、氣味、味道等物理特性是判斷水質好壞的基本標準。水的化學特性,如其酸堿度、所溶解的固體物濃度和氧氣含量等,也是判斷水質的重要標準。如有些草原自然水中全溶固體物濃度高達1000毫克/升,而加拿大規(guī)定飲用水中全溶固體物濃度不得超過500毫克/升,許多工業(yè)用水還要求濃度不得高于200毫克/升。這種水,即便其物理性質符合要求,也不能隨便使用。另外,來自自然界、核事故和核電站等的放射性元素含量,也是必須進行監(jiān)測的重要特性。
上海--污水處理提升設備水處理目的
水處理目的是提高水質,使之達到某種水質標準。按處理方法的不同,有物理水處理、化學水處理、生物水處理等多種。按處理對象或目的的不同,有給水處理和廢水處理兩大類。給水處理包括生活飲用水處理和工業(yè)用水處理兩類; 廢水處理又有生活污水處理和工業(yè)廢水處理之分。其中,與熱工技術關系特別密切的有從屬于工業(yè)用水處理范疇的鍋爐給水處理、補給水處理、汽輪機主凝結水處理以及循環(huán)水處理等。水處理對發(fā)展工業(yè)生產、提高產品質量,保護人類環(huán)境、維護生態(tài)平衡具有重要的意義。
水處理方式
水處理包括:污水處理和飲用水處理兩種,有些地方還把污水處理再分為兩種,即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兩種。經常用到的水處理藥劑有: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堿式氯化鋁,聚丙烯酰胺,活性炭及各種濾料等。
水處理的效果可以通過水質標準衡量。
為達到成品水(生活用水、生產用水或可排放廢水)的水質要求而對原料水(原水)的加工過程。
加工原水為生活或工業(yè)的用水時,稱為給水處理;
加工廢水時,則稱廢水處理。廢水處理的目的是為廢水的排放(排入水體或土地)或再次使用(見廢水處置、廢水再用)。
在循環(huán)用水系統(tǒng)以及水的再生處理中,原水是廢水,成品水是用水,加工過程兼具給水處理和廢水處理的性質。水處理還包括對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和污泥的處理及zui終處置(見污泥處理和處置),有時還有廢氣的處理和排放問題。水的處理方法可以概括為三種方式:①zui常用的是通過去除原水中部分或全部雜質來獲得所需要的水質;②通過在原水中添加新的成分,通過物理或化學反應后來獲得所需要的水質;③對原水的加工不涉及去除雜質或添加新成分的問題。
水中雜質和處理方法 水中雜質包括挾帶的粗大物質、懸浮物、膠體和溶解物。粗大的物質如河中漂浮的水草、垃圾、大型水生物、廢水中的砂礫以及大塊污物等。給水工程中,粗大雜質由取水構筑物的設施去除,不列入水處理的范圍。
廢水處理中,去除粗大的雜質一般屬于水的預處理部分。懸浮物和膠體包括泥沙、藻類、細菌、病毒以及水中原有的和在水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不溶解物質等。溶解物有無機鹽類、有機化合物和氣體。去除水中雜質的處理方法很多,主要方法的適用范圍可以大致按雜質的粒度來劃分。由于原水所含的雜質和成品水可允許的雜質在種類和濃度上差別很大,水處理過程差別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