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氧凈化器產品性能綜述
一、降解化學物:能去除揮發(fā)性物(VOC)、無機物、硫化氫、氨氣、硫醇類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種惡臭味,脫臭效率可達99.9%以上,脫臭效果超過1993年頒布的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二、無需添加任何物質:只需要設置相應的排風管道和排風動力,使氣體通過本設備進行脫臭分解凈化,無需添加任何物質參與化學反應。
三、適應性強:可適應高濃度,大氣量,不同化學氣體物質的凈化處理,可每天24小時連續(xù)工作,運行穩(wěn)定。
四、運行成本低:本設備無任何機械動作,無噪音,無需專人管理和日常維護,只需作定期檢查,本設備能耗低,(每處理1000立方米/小時,僅耗電約0.1度電能),設備風阻極低<30pa,可節(jié)約大量排風動力能耗。
五、無需預處理:廢氣無需進行的預處理,如加溫、加濕等,設備工作環(huán)境溫度在攝氏-30o-95o之間,濕度在40%-98%之間均可正常工作。
六、設備占地面積小,自重輕:適合于布置緊湊、場地狹小等條件。